俄拟通过电子方式出售国有和市政财产
2011-01-04
据俄罗斯经济发展部网站12月31日报道,根据2010年5月31日№ 106-ФЗ批准的《有关国有和市政财产私有化法修正案》,经济发展部已经制定《有关批准以电子方式组织实施国有和市政财产私有化规定》的政府令草案,并在该部网站公布该规定草案全文。
该草案指出,通过电子方式进行国有和市政财产私有化是一种新方式,出售拟私有化财产可通过拍卖、专门拍卖、竞标、通过公开发售和不公布价格等多种方式进行。草案中详细规定了以上各种出售方式的具体要求和流程。为了参加电子(简称在线拍卖)方式的财产拍卖,投标人需将相当于拟出售财产初始价格10%的费用划入拟购财产付费保证账户,填写公开电子声明,并按有关规定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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