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返回首页
 
   中文版
   Русский
 
 
 
 
 
 
 
 
 
 
 
友情链接
 
  俄罗斯总统网
  俄罗斯联邦政府
  俄罗斯国家杜马
  俄联邦经济发展和贸易部
  俄罗斯联邦税务局
  俄罗斯联邦反垄断局
  俄罗斯联邦工商会
  俄联邦工商会国际商事仲裁院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中国驻俄大使馆
  中国驻哈萨克斯坦大使馆
  中国驻俄使馆经商参处
  中俄经贸合作网
  中国政法大学俄罗斯法律研究中心
  中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网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
首页-- 新闻中心  
作者:
来源:中俄经贸合作网
 

俄罗斯联邦财政部起草消费信贷法草案

2010-11-12

 据中俄经贸合作网编译:俄罗斯联邦财政部已经起草了消费信贷法草案。该法案旨在保障借款人在使用贷款时的权利,建立这些权利的保障机制,同时明确借款人违反消费性贷款合同条款的后果。

 该法案规定了借款人的权利。从贷方获得关于贷款条件的真实和完整信息是最基本的权利。借款人有权了解贷款的偿还情况,包括贷款利息、加算方式和利息的变更,以及额外支付款额的情况。贷方有义务提供相关的资料。

 该法案中规定了消费性贷款合同中所必需包含的重要条款的清单,禁止在合同中出现损害借款人权利的条款,同时还明确了签订消费性贷款合同的特殊性。

 现行的法规以及消费性贷款的实际情况并没有考虑到借款人按照国际惯例所拥有的特殊权利,这些特殊权利是随着借款人获得消费性贷款而出现的。首先借款人有权停止使用已经发放的消费性贷款,借款人也有权提前偿还消费性贷款而无需支付处罚金。

 为了填补现有的法律空白,法案规定借款人在收到贷款之日起14日以内,完全有权利停止履行消费性贷款合同,且无需向贷方解释理由,但必须支付实际贷款时段的利息。

 除此之外,借款人有权提前偿还全部或者部分消费性贷款,且无需经过任何审批,但是对于年贷款利息的支付需按照实际使用贷款金额的时间来计算。该法案还规定要限制贷方拒绝按照贷款合同履行自己义务的权利。

您是第401903位访客
备案:京ICP备08006744号

本网站属于非营利性网站,原创作品版权属于张振利律师所有。如需转载,请预先获得本网站授权并注明出处。

Данный сайт создан не в коммерческих целях.Все права защищены.При распрастронении отметить источни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