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1997年6月3日NO.659文件《俄联邦卫生部条例》及其补充(1997年NO.23文件第2691条,NO.51文件第5809条;1999年NO.47文件第5706条),为了保证医疗制品、药品的质量及其有效性、安全性以及完全符合国家注册标准,俄罗斯要求其本国生产产品及国外进口产品必须先办理注册才可以销售及使用。而对进口医疗器械准入手续的批准权属俄联邦卫生与社会发展部门(The Federal Service for Control over Healthcare and Social Development,Roszdravnadzor),简称卫生部。 自俄罗斯的技术法规从2002年7月1日起开始采用联邦法律以后,俄罗斯政府不直接认可其他国家的注册证明。即使是已经通过了美国FDA认证和欧盟CE 认证的产品也必须经过注册程序才准许入境。当然,制造厂商若能提供符合国际标准的相关认证文件可以简化或部分豁免程序,但不可能全免,如在中国获得 ISO认证的企业可简化质量管理相关的检查。由于俄罗斯的注册程序相当复杂,随着法规要求的频繁变化,注册所要求的文件也经常发生变化,并且注册手续的繁简程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政策和相关机构的熟知程度。因此,要在俄罗斯通过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最好通过以下方式:在俄罗斯成立一家分公司,或委托俄罗斯的经销商、代理机构或咨询公司进行操作。